法制网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万静 本版7月12日报导的《乙肝携带者讨要“就餐权”法院立案》本日有结果。因制止乙肝大3阳员工王华阳(化名)到食堂就餐并将其解雇的国内500强企业——河北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月12日,与原告王华阳达成和解。原告撤消起诉,被告1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两万元。
2010年2月,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始员工福利体检,体检包括乙肝5项及肝功能。3月3日公司总务部职员李建梅通知员工王华阳到公司医务室复检。3月4日上午,王华阳参加完复检后,讨要“就餐权”获赔两万,公司运营监管中心负责人李瑞峰和李建梅告之体检结果为乙肝大3阳,要求王华阳回家治病。王华阳予以谢绝。两人又要求他不要到食堂集体就餐。王华阳据理力争称,乙肝大3阳只是携带乙肝病毒,其实不是真正得了乙肝,能够正常生活、工作。但他的话未被长城公司接受。随后,王华阳的饭卡被公司挂失,不能在食堂吃饭。
2010年3月5日上午,公司运营监管中心副经理许全胜,讨要“就餐权”获赔两万,人力资源部科长刘冠杰告知王华阳,乙肝大3阳不符合长城企业文化和相干制度,要他尽快离开。等王华阳回到办公室,发现自己的工作账号此时已被IT部取消。
2011年5月24日,王华阳以制止乙肝携带者到食堂集体就餐侵犯1般人格权为由,讨要“就餐权”获赔两万,将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经法官多次调解,王华阳与长城公司终究达成1致意见。“我们双方都带着诚意来解决问题,我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王华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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