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乙肝病毒应聘被拒

2017-05-08 19:3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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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同济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张鹏(化名)与西安1家建筑设计院达成绩业协议。在按要求进行体检时,张鹏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设计院以此为由没有再录用张鹏。昨日(3月15日),查出乙肝病毒应聘被拒,张鹏以设计院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并提出5万元精神侵害赔偿金。

携带乙肝病毒应聘被拒录

2011年10月底,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到同济大学宣讲招揽人才,土木工程学院应届硕士毕业生张鹏投了简历,第2天即接到通知后参加了面试。11月2日,张鹏收到设计院发来的录取通知短信,张鹏立即回短信肯定愿意到设计院工作。几天后,张鹏又收到设计院的通知短信,主要内容为到设计院签约的注意事项。11月16日,张鹏和4位同学到西安签约,并被通知两天后到医院进行体检。

11月18日上午,张鹏和同学在设计院门口集合,查出乙肝病毒应聘被拒,由工作人员陪同到西安市第2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为乙肝、血常规、B超、胸透。体检后,体检结果直接由设计院工作人员领取,张鹏和同学其实不知道结果。到了该签3方就业协议的时候,设计院有关负责人将张鹏和另外一名同学单独叫到办公室,说他们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按规定不能被录用!”

“这是就业轻视让我想不通”

由于携带乙肝病毒与即将得手的机会失之交臂,这给成绩优良的张鹏带来不小打击。几经交涉无果,张鹏回到学校后,有段时间他每天晚上都睡不好。由于设计院当初打算录用,所以他就没有参加其他单位的笔试面试,错失了很多机会。

张鹏说,高考体检时查出他是乙肝携带者,医生说只要注意饮食和加强锻炼,没啥可怕的,他也历来没有由于是乙肝携带者遭到轻视,乃至早已忘记自己是乙肝携带者。“这是我第1次找工作,仅仅由于我是乙肝携带者就被谢绝录用,这让我想不通,是对我的就业轻视!”

状告设计院索赔5万元

张鹏在了解到国家对乙肝携带者的保护性政策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说法,查出乙肝病毒应聘被拒,并拜托律师帮自己维权。昨日,张鹏拜托律师孙莉向未央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设计院为自己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行动背法,拒录行动侵犯了自己的同等就业权;另外,张鹏还要求设计院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5万元精神侵害赔偿金。“我这时候站出来维权,也是希望更多的人不再遭到轻视。”张鹏说。

新闻链接

就业体检单位不得要求查乙肝

2010年2月,国家人社部、卫生部、教育部等3部委颁布《关于进1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公民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展开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是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谢绝招(聘)用或解雇、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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